泌阳法院及时应对网络舆情事件
2017年5月16日,上午11时左右,昵称为“果果XX”的微信使用者,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发表了一段长约9秒钟的视频,并配有“泌阳也赶时髦,学习人民的名义”、“很好的单位呢,法院”以及“凳子不中,太高了”之类的文字。
该长约9秒视频的画面内容为“泌阳法院立案庭窗口,涉诉群众蹲着递交材料”,借助近期热播电视剧《人民的名义》的轰动效应,在微信朋友圈进行了一定范围的传播,误导社会群众对泌阳法院产生错误认识。
中午12时50分左右,昵称为“果果XX”的微信使用者,已经主动删除了该视频及文字。经查,昵称为“果果XX”的微信账号,其使用者为冯某某(女),系我县某学校教师。
事实上,我院自2016年3月搬迁到北一环东段之后,立案大厅(诉讼服务大厅)的硬件基础设施已经得到了极大改善。在案件受理窗口配备了高度可升降调节的凳子,在大厅休息区还有软沙发、饮水机、纸杯子、签字笔、储物柜等一系列便民设施。
下午4时左右,我院工作人员与冯某某(女)取得联系之后,严肃指出了传播不实言论的危害性,冯某某(女)当初只是觉得“很好玩”,目前已经承认了错误,并在微信朋友圈发表了道歉声明。
在此,泌阳县人民法院敬告广大网友,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发表言论、推送视频、转载转发等传播行为要慎重,也不能随意而任性,更不能触犯法律法规。随意而任性的网络传播,有可能损害了他人的名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