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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依群同志当选泌阳县人民法院院长《法院工作报告》通过人大代表审议

发布时间:2017-04-12 16:28:09




   2017年4月11日上午,泌阳县第十四届人民大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胜利闭幕,黄依群同志当选为泌阳县人民法院院长,《泌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通过人大代表表决。

   2017年4月9日上午,泌阳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县人民会堂开幕。本次会议应到代表310人,实到代表307人,符合法定人数。2017年4月10日上午,黄依群同志向大会做《泌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7年4月11日上午,在泌阳县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的第三次全体会议上,黄依群同志当选泌阳县人民法院院长。泌阳县人民法院院长黄依群同志,与其他新当选人员一起,面向宪法进行庄严宣誓。

2017年4月11日,上午10时20分,大会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泌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等六个工作报告。接着,泌阳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王群生主持大会闭幕式。

【另附】:

《泌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摘要)

    过去五年,泌阳县人民法院在县委、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在县政府关心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以及上级法院有力指导下,紧紧围绕习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忠诚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深入推进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初步形成了遵循现代审判规律和适应中央司法改革精神的审判新秩序、新模式。

五年来,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3081件,结案21949件,分别比前五年上升52.7%、61.2%。其中,2016年共受理各类案件7185件,审执结6498件,结案率位居驻马店全市法院第一名,在全省164个基层法院中位居第三名,办案质量和效率受到社会各界广泛赞誉,为促进泌阳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2017年,泌阳县人民法院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全面推进司法改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黄依群同志简历

    黄依群,男,汉族,1969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河南确山县人。

    1995年2月—2002年5月,确山县人民法院助审员、办公室主任;

    2002年5月—2003年1月,确山县人民法院副科级审判员;

    2003年1月—2007年4月,确山县人民法院政治处主任(2003年6月郑州大学自考法律本科毕业);

    2007年4月—2009年1月,确山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政治处主任、正科级审判员;

    2009年1月—2011年4月,确山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正科级审判员;

    2011年4月—2012年1月,确山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正科级审判员;

    2012年1月—2017年3月,西平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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