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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撞伤人,竟然不掏医疗费。判决书不是儿戏,泌阳法院强制执行!在杨家集乡拘捕一名失信老赖!

发布时间:2016-11-21 16:36:35



泌阳法院执行局的司法警察,全副武装,整装待发


执行法官和司法警察,在抓捕老赖王道普的途中


踏着泥泞湿滑的乡间小路,司法警察抓捕失信老赖王道普


泌阳法院的司法警察,成功抓获失信老赖王道普


失信老赖王道普,被司法警察带上法院警车


送交拘留所关押之前,失信老赖接受身体健康检查


失信老赖王道普在刑警队采集血样、指纹和照片,录入全国违法犯罪人员信息库


泌阳法院依法作出《拘留决定书》


泌阳县拘留所出具的收押回执


违法犯罪人员指纹信息采集登记

   在周密细致的安排部署下,2016年11月17日,泌阳法院执行局出动执行法官和司法警察,在泌阳县杨家集乡华岗村委黑刘岗村,将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王道普成功抓捕,并于当日下午送交泌阳县拘留所进行关押。

   泌阳法院为啥要抓捕王道普?原因很简单,王道普无证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他人身体受伤,泌阳法院判决王道普向受害者赔偿医疗费。2016年9月22日该判决生效后,王道普竟然视判决书如儿戏,仍然逃避履行法律义务,也拒不向泌阳法院申报财产状况。

   2016年5月22日,晚上21时20分许,该案被告王道普驾驶无牌照的机动三轮摩托车,沿二铺至杨家集公路自西向东行驶,与该案原告侯某某(女,1972年6月出生,户籍杨家集乡二铺村委孙庄北组)驾驶的二轮电动车相撞。当时,二轮电动车还乘坐该案另一名原告马某某(女,1968年6月出生,户籍河北省廊坊市)。该交通事故,导致侯某某、马某某两名原告身体受伤。

   经泌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本案被告王道普负事故全部责任。两名原告受伤后,当即送往泌阳县人民医院进行治疗,其中,受害者侯某某住院两天,支付医疗费2105.45元,另一名受害者马某某住院10天,支付医疗费4260.81元。

   原告侯某某、马某某诉被告王道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泌阳法院于2016年8月12日依法作出判决如下:“1、被告王道普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侯某某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561.94元;2、被告王道普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马某某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5500元;3、驳回原告侯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2016年9月22日该案判决生效后,王道普竟然视判决书为儿戏,仍然拒绝向二原告赔偿医疗费。2016年10月9日,二原告无奈之下,只好向泌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后,王道普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赔偿义务,也没有按照规定向泌阳法院申报财产状况,当起了恶意逃避执行的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

   对失信老赖的宽容仁慈,就是对人民群众的冷酷无情。为了维护公平正义,依法打击失信老赖,泌阳法院将以雷霆出击、强制执行为工作常态,不松懈,不手软,不停歇,长期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依法严厉惩治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犯罪行为,在全社会努力形成维护司法权威、尊重法院判决、倡导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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