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固的家庭关系是维系社会和谐的基石,妥善处理各类家事纠纷是“泌阳县家事案件社会工作介入委员会”成员单位的共同责任。2016年10月19日上午,“泌阳县家事案件社会工作介入委员会”在泌阳法院正式成立之后,泌阳法院向三十多位家事案件调解员发放聘书,并进行家事案件调解方面的法律培训和业务指导。
在“聘书发放仪式”上,泌阳县家事案件社会工作介入委员会主任,泌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孙亚轩,为本批30多名家事案件调解员颁发聘任证书。泌阳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牛金元,泌阳县司法局泌水街道司法所所长袁普庆,泌阳县委老干部局副局长王灿,先后发言,表示要不负重托、肩负使命,协助人民法院做好家事案件的调解工作,共同维护和睦和谐的婚姻家庭关系。
颁发聘任证书之后,泌阳法院对本批30多名家事案件调解员进行了培训。在“家事案件社会介入人员培训会”上,泌阳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常琴,泌阳县家事案件社会工作介入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泌阳法院少年家事综合审判庭庭长李全义,全面介绍了家事案件的成因、类型、现状以及处理原则,以及如何疏导当事人激动、焦虑情绪,如何针对当事人父母子女的劝解技巧。
本批聘用的30多名家事案件调解员,有党政机关干部、群团组织干部、离退休老教师、民营企业职工以及社会知名人士。家事案件调解员不参与案件审判过程,负责家事案件的人民调解,运用爱心、热情、良知和智慧去感化疏导当事人。所达成的调解协议,经人民法院制作《民事调解书》进行确认之后,既具有完全法律效力和强制约束力。
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泌阳县共有1600多件民政机关协议离婚,近1000件人民法院诉讼离婚。此外,泌阳法院还受理了1000多件同居关系引发的子女抚养纠纷,以及相当数量的赡养纠纷、继承纠纷、分家析产纠纷、共有物分割纠纷、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纠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涉港澳台婚姻纠纷等各种类型的家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