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泌阳县人民法院机关内设17个职能庭室和6个派出法庭。主要职责是: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告诉申诉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案件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疑难问题,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二)人员构成情况
法院办公室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共有编制126人,其中行政编制118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职工114人,离退休人员55人。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按照法律规定审理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和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案件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13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898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1348万元,按用途划分为:工资福利支出548.5万元,占4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0万元,占17%;商品和服务支出229.5万元,占17%;项目支出340万元,占25%。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用途划分为:工资福利支出548.5万元,占6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0万元,占26%;商品和服务支出29.5万元,占3%;项目支出90万元,占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