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利用一周的时间对全省法院系统上半年案件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常规评查。评查结束后,河南高院要求对评查中发现问题较严重案件的卷宗留省高院继续审查,10月中旬省高院将组织调查组逐案进行调查。河南高院院长张立勇要求,今后要坚持下去,要形成制度。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的这次常规评查的案件范围是全省各中院辖区2009年第一、二季度审结的各类案件及未执结的执行案件,每个中院抽取18件(郑铁、济源各为9件),共324件。被评查的案件涉及民事、刑事、行政、立案、再审、赔偿、执行等类型。评查依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案件评查记分办法》(试行),由省高院巡查问责办组织实施,从各中院抽调一名政治、业务素质好的同志参加评查。为确保公平、公正,这次评查采取了三项新举措:一是分摊集中评查;二是设定代码评查;三是分三步进行评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