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学园地 -> 业外作品

李悝著《法经》 封建法典之祖

  发布时间:2015-11-10 11:03:46


 

李悝是前期法家的代表人物之一,他治国安邦的知识和本领,很受魏文侯的赏识。魏文侯尊他为师,拜他为相,请他主持变法。李悝对魏国的经济、政治和法律制度进行了一系列变革。

  在法制方面,李悝在研究、比较各诸侯国的法典的基础上,取各家之长,编撰了中国法制史上第一部比较完整系统的成文封建法典——《法经》。《法经》是中国古代封建法典之祖,是秦汉以后封建立法的蓝本,可以说,中国古代法律是在《法经》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法经》早已失传。据明末清初董说编写的《七国考》引述《新论》的记载,《法经》共有六篇:盗法、贼法、囚法、捕法、杂法、具法。前四篇合称正律,主要内容是规定什么行为属于“盗”、“贼”犯罪。李悝以“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为指导思想,将盗法和贼法列为六篇之首。盗、贼需囚禁逮捕,所以,囚法和捕法主要用以惩办犯罪的法律。第五篇杂法是对盗贼以外的其他犯罪和刑罚的规定,包括对狡诈、越狱、赌博、贪污、淫乱、逾制等犯罪行为的惩处。有“六禁”:一淫禁、二狡禁、三城禁、四嬉禁、五徒禁、六金禁。第六篇具法是按照犯罪行为的不同情节给予犯罪者减轻或加重刑罚的规定。

责任编辑:1    


关闭窗口

您是第 8003641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