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泌阳法院坚持“三个做好”化解行政争议

  发布时间:2009-10-15 19:32:01


    泌阳县人民法院在行政审判中,坚持“三个做好”,积极化解行政争议。

    “三个做好”,即:一是做好案件协调工作。在行政审判中,通过主动走访、强化协调、延伸服务等形式,妥善处理行政纠纷。  二是做好行政诉讼庭审工作。为确保行政诉讼审理工作顺利进行并达到应有的效果,该院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支持,现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已达到80%以上。三是做好法律服务工作。针对在行政案件中反映出的问题进行归纳、剖析,在此基础上,主动为全县行政机关开展法律讲座和培训,提高行政机关的执法能力,减少行政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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