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审务公开 -> 法院公告

泌阳县人民法院关于邢向梅所有的30万元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金的第一次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2015-08-27 16:11:04


拍卖公告(第一次)河南省泌阳县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9月14日10时至2015年9月1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泌阳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泌阳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邢向梅所有的30万元泌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金。起拍价:363000元,保证金:4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泌阳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泌阳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原因,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开通大额支付),再向支付宝账户用网银充值。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网上查询,网址:http://bbs.taobao.com/catalog/thread/15796010-259586204.htm 四、咨询的时间与方式:自2015年8月26日起至2015年9月11日18时止(工作日)接受咨询,逾期不候。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9月21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泌阳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泌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账号:00000065792995020012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咨询电话:0396-2169036 监督电话:0396-7922288 联系地址:泌阳县文明路38号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泌阳县人民法院二O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责任编辑:泌阳县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您是第 8003498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