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泌阳法院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

  发布时间:2014-12-18 16:43:41


 

今年以来,泌阳法院充分挖掘人民陪审员自身优势,从诉前、诉中、诉后三个环节入手做好人民调解工作,通过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发挥诉前“协调”作用,充分发挥陪审员来自基层、熟悉社情民意、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等优势,不定期组织人民陪审员深入社区、农村提供法律咨询,对适宜调解的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案件进行调解,最大限度地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发挥 审中“调解”作用,推行“陪审员单独调解”、“陪审员先行调解”和“与法官共同调解”三种工作机制,有效克服当事人对法官不信任心理;发挥审后“答疑”作用,建立陪审员诉后释法机制,案件宣判时或送达后,陪审员根据案情协助法官做好判后答疑工作。同时,通过上门法律服务、提供法律咨询等形式做好回访工作,消除信访苗头,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1    


关闭窗口

您是第 8012764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