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泌阳法院交通道路事故赔偿调解率得到有效提升

  发布时间:2014-12-18 16:22:09


 

    今年以来,泌阳法院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明确专人负责审理,通过实施“三法”,有效提升了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调撤率,取得了显著效果。1-6月份,该院审结道交案件108件,案件调撤率为78.27%,比去年同期上升了10.3个百分点。其中,保险公司自觉履行率达100%,当事人自觉履行率达87%

利益衡量法。该院首先正确界定案件的法律关系,准确划分案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通过对原、被告双方利益的衡量,争取原、被告双方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赔偿纠纷。合并处理法。该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一般会建议原、被告双方在本次诉讼中,尽可能将所有的纠纷一并处理,确保处理一个案件,化解多个纠纷,既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法院的司法资源,又有利于实现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最大化。牵线搭桥法。涉及外地保险公司的约占15%。为了提高此类案件的调解率,该院要求审判员为原被告牵线搭桥,一方面帮助原告尽可能完善各项理赔所需的材料,免除诉讼代理人奔波劳累之苦,一方面与被告加强沟通,提出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为异地保险公司参与诉讼节约成本,最终实现受害人的赔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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