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泌阳法院通过强化行政重点案件审核、严把行政案件审限、注重统一行政案件裁判尺度等,行政审判质效得到较快提升。一审行政案件上诉率和改发率均为零;和解率为72.8%;案件正常审限率同比上升13.36个百分点;平均审理时间与审限比下降,审判效率提升较大。
该院的行政案件均在开庭后二日内进行合议,对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实行全庭人员“大合议”,并向分管院长汇报,共同商定案件的处理方案;重大复杂的案件,及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确保案件公平公正。对于具体行政行为确实存在问题,但不宜简单判决维持或撤销的案件,建议行政机关变更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在满足行政相对人合理要求的情况下,准许行政相对人自愿撤诉,实现行政纠纷的实质性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