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泌阳县法院提升民事调解率 切实践行司法为民

  发布时间:2014-12-03 09:05:00


 

针对民商事案件量大面广,矛盾易于激发的情况,泌阳县人民法院创新举措进一步加强诉讼调解工作,民商事纠纷案件调解撤诉率不断提升,有力维护了区域和谐与稳定,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赞誉。

      一是规范调解制度,打牢调解工作的物质基础。专门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调解工作,严格界定不能调解案件范围,完善全员调解制度;同时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向民事审判倾斜,为民事审判人员创造简便快捷的办案条件和干净整洁的工作环境,配备专用车辆和专职司机,车辆修理及办案经费由院里统一保障创建同步录音录像数字化法庭,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加大 巡回审判,就地调解纠纷。针对区域特点,积极拉近与当事人距离,开展巡回审判活动,把调解工作做到田间、地头,做到当事人家门口,力促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始阶段,同时发挥社会法官、人民陪审员来自基层、熟悉社情、了解民意,善于调解纠纷的优势,让人民陪审员融入司法调解,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

三是树立调解典型,营造调解氛围。专门制定考核奖励机制,把调解率高的庭室和个人树为典型,对调解率上升较快的庭室和个人予以表扬和物质奖励;定期组织经验交流会,总结调解方法、推广调解经验;对办案数量多、调解率高、没有涉诉信访案件、有较丰富民事审判工作经验、民主测评得票高的干警优先晋级提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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