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泌阳县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巡回审判工作,制定了巡回审判工作日程,规定每个业务庭每月至少巡回审判一次。为有效推动巡回审判工作的深入开展,该院在工作中采取了以下四项措施:
一是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创新巡回审判方式。因地制宜,结合本地实际和审判工作实际,总结出以点带面、针对重点、解决困难相结合的一套巡回审判工作新模式,为深入开展巡回审判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多措并举,切实提高巡回审判质效。针对涉农案件、路途遥远、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将法庭开到当事人家中,减轻了群众诉累。在提高审判效率的同时增加了广大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对于有执行内容的,在结案时督促当事人即时履行,真正的做到案结事了。
三是与调解工作相结合。 在巡回审判审理的过程中,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根据案件实际情况邀请基层干部以及农村中有威望的长者等人员参与案件调解,注重情、理、法的有机结合,使当事人服判息诉,达到案结事了的目的。
四是延伸服务,加强法制宣传。以巡回审判为切入点,组织广大法官走出法庭、深入群众,对广大群众、特别是偏远地区法制观念淡薄的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使百姓能够知法、懂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