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审判流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为做好2014年审判流程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审判管理工作水平,泌阳县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入口问题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一、统一入口。民事、刑事、行政、执行、赔偿等所有案件由立案庭统一进行材料的实质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二、统一录入。各类案件统一由立案庭将立案信息录入微机编制案号,其他各业务部门(包括派出法庭)一律不能立案编制案号。立案庭配有一定数量、相对固定人员做案件信息录入工作。
三、及时办理。案件决定立案后及时录入案件信息,并于三日内将案卷移交相应业务庭,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录入信息的至迟在三日内录入完毕。每月所立案件立案庭于18日前将案件的网上信息及卷宗移送审判庭,立案庭自行办理的案件,网上信息及卷宗移送相关审判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