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泌阳县法院加强人民陪审工作

  发布时间:2014-10-11 10:07:43


 

今年以来,泌阳县法院通过专项调研,总结当前工作成绩,查找工作不足,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了人民陪审员履职的积极性,促进了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的提升。  

一是转变人民陪审员的角色定位。该院利用人民陪审员来源群众、熟悉民情的独特优势,充分挖掘其在能动司法中的作用,积极邀请参与案件调解、审判实体和程序监督、诉讼指导以及法律宣传等,实现了人民陪审员从专一的“审判员”角色向“调解员”、“消防员”、“监督员”、“宣传员”等多元角色的转变。二是转变人民陪审员的履职方法。开庭前,该院提前安排好庭前阅卷,使人民陪审员了解案情,熟悉案件争议焦点;庭审时,积极征求人民陪审员的意见,充分保证提问时间;在合议庭评议时,由其充分发表意见,确保独立行使量刑和裁判表决权,进一步增强了人民陪审员的责任感,提高了履职的积极性。三是转变人民陪审员的考核形式。该院制定人民陪审员考核管理办法,由政治处会同审委会考核评鉴;案件审结后填写《人民陪审员参审情况登记表》,记录人民陪审员参加庭审和评议的情况,年终对平时考核结果进行汇总;考核结果及时通报人大及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对工作成绩突出的进行表彰奖励,切实调动人民陪审员的工作积极性。四是转变人民陪审员的保障方式。该院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支持,人民陪审员经费实行全额财政拨款,单独列支,专款专用;制定经费管理办法,按规定及时报销拨付人民陪审员履行职务所产生的差旅费、误餐费及相关补助,增强了人民陪审员参审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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