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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赔偿没有收据 法院依法调解赔偿

  发布时间:2014-09-18 15:35:25


 

日前,泌阳法院并案调解了两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结案后,肇事司机林某深有感触的说:“都怪自己法律意识差,赔了钱却没及时索要单据,引来两场官司,真是个教训呀!”

20136月,林某驾车与童刚相撞,造成童某车上人员刘某、陈某受伤。事故发生后,林某给付童某20000元用于救治车上伤员。但随后林某却先后接到法院传票。原来,童某在收到林某的赔偿款后却未将钱用于车上伤员的救治。刘某、陈某在出院后,为维权便将负事故全责的林涛及保险公司诉至法院。庭审中,林某道出了原委,却出示不了相关证据。多亏林某所驾车辆投保齐全,保险公司愿意赔偿刘某、陈某大部分损失。这两起纠纷在法院主持下达成协议:保险公司分别赔偿刘某、陈某各项损失18450.36元、11903.3元;林某分别赔偿刘某、陈某各项损失各1000元。

办案法官提示广大群众,遇到此类事情时,一定要保存好证据,避免遇到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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