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泌阳县法院“三坚持”创新青少年保护工作

  发布时间:2014-09-10 08:05:36


 

今年以来,泌阳县法院针对青少年犯罪的案件,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指导思想,不断创新工作模式,充分保护了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一是坚持做好法制宣传教育,结合审判实践,深入分析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将法制教育引入学校和社区。

二是坚持寓教于审的工作思路,根据青少年被告人的具体情况进行针对性的法制教育;对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不大,偶然失足犯罪的青少年,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尽量给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

三是坚持判后教育,预防再次犯罪。在深入调查分析青少年犯罪主客观原因的基础上,由主审法官定期对判处非监禁刑的青少年被告人进行回访,积极做好延伸帮教工作,使他们感受社会的温暖和关爱,健康成长,不致再误入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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