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泌阳法院强化诉前调解化解赡养纠纷

  发布时间:2014-07-18 09:01:29


 

今年来,泌阳法院根据当地农村赡养纠纷案件的具体情况,加强对该类案件的诉前调解工作,有效化解大量赡养纠纷,有力促进社会和谐。
  一是不急于立案。当地农村群众仍普遍存在着忌讳诉讼心理,不少群众认为,一旦打起官司、对簿公堂,就是撕破了脸皮。该院考虑到打官司可能会引发子女的更加抵触心理,不利于老人与子女日后的和睦相处,通常暂缓立案,而是与老人唠家常,了解其家庭情况,做到心里有数。
  二是加强与当事人所在基层组织联系。对未经当地乡镇和村委会干部处理的纠纷,该院主动与乡镇和村委会干部取得联系,将由其先行予以处理,尽量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是现场调解。对于乡村干部无法处理的纠纷,该院则邀请人民调解员、社会法官、乡村干部及当地有名望的人士一同前往纠纷发生地,召集老人与子女进行“圆桌会谈”,让纠纷双方充分阐述事实和各自的观点、理由,而后从情、理、法等方面入手,明确指出过错方的错误,提出调解方案,最终促成双方和解,有的并当场予以执行。
  四是不定期进行回访。对已经处理好的纠纷,该院经常组织办案法官定期地通过电话或到当地群众家中进行回访,以巩固调解成果。
  据统计,今年以来,该院在受理的15起赡养案件中,诉前成功调解10起,诉前调解率达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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