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泌阳县人民法院关于发放2013年度冬季取暖补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1-14 11:22:58


      

按照泌阳县人社局和财政局通知,从今年冬季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暖补贴,结合职务级别进行了调整。调整之后的发放标准为:正科级每人每年1960元,副科级每人每年1880元,科员每人每年1540元。取暖补助的发放范围包含离退休人员,所需资金将从单位公用经费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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