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人民法院廉洁性规范化建设,切实履行人民法官职责,多方面提高人民法院队伍整体素质,确保规范化建设稳固运行泌阳,泌阳法院党组明确提出了下列四项举措。
一是制度设计合理化。制度设计是否科学合理、针对性是否明晰,对执行过程是否顺利和执行目标能否实现发挥着关键作用。我院对已有的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认真做好制度清理工作,及时修订或废止旧的规章制度。从而,按照制度可行性、严谨性、连续性的特点,抓住关键环节,制定具体、明确、操作性强的完整制度体系。
二是领导干部带头遵循。“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对于法院领导干部来讲,时时处处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是党性原则的基本内涵,也是搞好各项审判工作的客观要求。要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增强带头执行意识。要坚持制度“底线”,不管遇到多大困难、多少阻力,都要认真执行制度,不走样、不变形、不缩水。
三是以监督检查为保障。没有有效的监督,制度就不可能有很强的执行力。我院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强化监督检查,狠抓制度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使各项制度的落实都有明确的责任主体。要用严格执行制度来减少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减少法官犯错误的机会。
四是以奖惩促进落实。为了确保制度执行落到实处,使制度成为“铁律”,我院加强对违反制度行为的追究,对法官不履行或不正常履行工作职责,不遵守日常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严格的追究问责,并按照院相关规定扣除了相应分值,与年终目标管理考核及评先晋级等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