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管理是审判活动的重要内容,要服从、服务于审判工作中心。科学、合理的审判管理体制是保障公正高效价值实现不可缺少的机制。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是实现“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和人民法院跨越发展的必然要求。泌阳县人民法院树立四个
理念,为规范、保障和促进审判执行工作服务。
一、树立服务大局理念。把审判工作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紧密结合,坚持能动司法,克服就案办案、孤立办案、机械司法的现象,使办案的过程成为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的过
程。
二、树立制度管理理念。坚持以制度建院,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建立各项审判管理规章制度,形成司法行政、案件审判执行、
审判管理“三位并重”的新格局。
三、树立精细管理理念。以精做目标,把每件案件办成铁案、精品案、和谐案。以细为要求,严格按照审判流程、案件管理规定执行,精益求精把案件每个细节准确、准时做到位,充分发挥审判管理“指
挥棒”效应,实现公正高效为民的司法目标。
四、树立动态管理理念。在遵循管理客观规律的基础上,对每一个案件进行动态管理,通过动态监测、阶段性量化评估,为准确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合理配置和调整司法资源提供依据,实现对法院各项
工作的全面、全程、全员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