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泌阳法院多举措促使裁判文书规范化

  发布时间:2012-12-20 08:40:03


 

裁判文书作为司法公正的晴雨表,是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静态体现和司法公正的重要环节。泌阳县人民法院始终把提高裁判文书质量放在突出位置,通过一系列措施探索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裁判文书规范之路,裁判文书质量有了很大提高。

一是加强法官的业务学习,提高法律功底。法官业务理论水平的高低,与法律文书质量的好坏密切联系。为此,该院注重法官业务知识的学习和积累,注重培养法官扎实的法律功底和语言文字能力,重点把握法律文书的核心内容即对证据的分析认证与裁判说理部分,把抽象的法律规定具体化,力争把法律道理掰开揉碎解释给当事人,帮助其明白法律的规定,使其理性面对裁判结果。

二是强化格式要求,规范法律文书整体结构。强调案件承办人员要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法院《诉讼文书样式(试行)》以及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制作法律文书有关技术要求的规定》的要求制作法律文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排版,规范使用数字、字母和标点符号等,从细节上统一标准,严格要求。同时进一步强调法律文书要全面客观地反映案件诉讼活动的过程与全貌。

三是明确责任,严把法律文书的签发。该院首先明确法律文书的签发制度:法官的法律文书由庭长核稿后,再报主管院长签发。其次是落实责任,一旦法律文书出现问题或者案件因文书原因被中院发改,则明晰责任,如果系签发人把关不严造成的,则进行责任倒查和追究。

  四是加强上网率,提倡司法透明。对所有生效判决书,全部在网上向社会公开发布,确保裁判文书上网率达100%。通过裁判文书大力提升法院审判工作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还可供法官及干警互相学习交流,提高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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