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泌阳法院更新司法理念 积极探索纠纷解决新机制

  发布时间:2012-12-07 08:09:59


 

为使矛盾纠纷得以便捷、高效、和谐解决,有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今年以来,泌阳县法院积极探索适合基层法院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新途径,将审判工作向农村、社区基层前移,有效拓宽了矛盾纠纷分流和化解渠道。

       积极构筑平台,努力抓好社会法庭建设。该院结合本县实际,切实加强社会法庭建设,进一步发挥民间司法力量。社会法庭是法官深入基层联系群众、调处纠纷、为民司法的平台,是社会法官调处纠纷的模拟法庭和开展调解工作的场所。每个社会法庭都有一名联系法官,联系法官会经常性地开展对社会法官的业务指导,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到社会法庭办公。

     不断健全机制,努力实现社会法庭管理规范化。为使社会法庭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20123月,该院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法庭建设和加强社会法官管理的意见》。一是对社会法庭实现了统一工作职责、统一工作流程、统一分片联系管理制度,根据财力状况,逐步改善社会法庭的办公条件。二是建立了社会法官培训机制,各对口业务庭每季度组织社会法官跟班学习,并要求每年利用农闲时期对社会法官至少集中培训三次。三是建立了社会法庭工作考核机制,各对口庭建立好工作台账,每月向院里汇报工作情况,以此作为部门年终评先的依据之一。四是建立奖励机制,对社会法官参与协助调解案件在经济上给予一定的补助,年终对成绩突出人员给予奖励。

      力求案结事了,开辟化解矛盾新途径。根据该院的调查研究,社会法庭的平台作用越来越明显,民事纠纷三级联动调处机制越来越成熟。群众一旦有了纠纷,首先由社会法官调处,调处不成,邀请当地司法所参与调解,若再不成,则由当地基层法庭及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共同调解。三级联动调处机制中的各方,从不同角度出发,分层次多方位对纠纷当事人进行调解和劝说,从而使矛盾纠纷得到有效调处。社会法庭已经成为法院的前沿窗口,通过这一平台,很多矛盾纠纷在诉前得到解决。截至目前,今年,社会法官单独主动诉前化解矛盾纠纷68起,协助执行案件19件,参与案件调解108人次,协助法院成功调解案件69件,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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