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泌阳县法院开展“阳光司法”活动 加强规范法官礼仪

  发布时间:2012-11-13 11:31:21


 

今年以来,泌阳法院加大力度深入开展“阳光司法”活动,在坚持“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六项公开的同时,采取了三项措施规范法官礼仪,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树好法院形象。 

      注重语言肢体礼仪,树好外部形象。该院认真组织学习《法官行为规范》,积极开展“全员学习”活动,通过“案件回访”、“送法上门”等形式变被动接受群众评价为主动展示法官风采。同时,定期邀请专家有针对性地指导干警的语言和肢体礼仪,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外树形象。 

     注重审判执行礼仪,树好司法形象。该院积极加强外部监督,特别制订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现场观摩制度》等规范性文件,把“庭审评查观摩”、“现场监督执行”作为规范司法礼仪的重要载体,让社会各界群众站在非专业角度点评法官庭审执行礼仪,有效提升了司法形象。 

注重行政事务礼仪,树好管理形象。该院始终坚持“接待不着制服、非工作日不着制服”的做法,不做使当事人反感的事。强化“管理看卫生”观念,采用各科室包干方式保持好办公办案区的卫生,做到窗明几净。同时,开通了手机短信平台,定期发送手机报给群众,有效拉近了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关闭窗口

您是第 8015272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