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泌阳法院进一步推进“速裁机制”

  发布时间:2012-11-05 11:41:51


 

泌阳法院在践行忠诚、廉洁、公正、为民核心价值观活动中,经过充分调研、论证,进一步推进速裁快审机制,对适用快审程序的民生案件,尽最大可能缩短办案周期,简化诉讼程序,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实现快立、快审、快结,便民、利民、惠民。
    一是立案、移送快。简易民商事案件的立案工作,由立案庭速裁组,专人负责审查,经审查决定立案后,当日将案件移送快审法官。  

 二是送达快。快审法官在接收案件的24小时之内通知被告领取起诉状副本及相关材料,并告知承办法官、书记员的姓名及联系电话。

三是结案快。采用口头、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简便方式随时传唤当事人、证人并记入笔录,双方当事人同意口头答辩的,可以当即开庭审理,且开庭时间不受15天答辩期的限制,简易民商事案件自接收案件之日起20日内审结,原则上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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