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九建同志1992年7月毕业于河南大学法律系,同年10月被分配到泌阳县人民法院工作,历任泌阳县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现任泌阳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该同志自参加法院工作以来,勤奋敬业、恪尽职守、清正廉洁、秉公办案,深受当事人和领导同志们的好评,曾多次被单位及有关部门授予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人民满意的执法工作者、优秀法官等荣誉称号,并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
一、认真学习,提高素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薛九建同志参加工作后,深知自已虽然有一定的法学理论功底,但审判实践的复杂多样性与理论的纯粹和抽象性存在着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因此,在工作中他虚心向老同志们请教,学习审判实务,积累了许多经验,在不长的时间内他就熟练地做到了法学理论与审判实践的有机结合,所办案件均能达到“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处理纠纷恰当”的要求。在审判工作中,他能以理论指导实践,同时又善于在实践中总结经验,撰文著述,写出了多篇像《论民事审判庭审方式的改革》等多篇有价值的文章,在有关审判刊物上发表,改写了泌阳法院审判调研无成果的历史,推动了泌阳法院信息调研工作的蓬勃开展。此后,他本人积极参与其中,又有多篇论文和案例被上级法院采用,被同志们誉为“专家型法官”。
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化,党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等方略的实施,司法理念也在以往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改革开放”的基础上有所提高,司法审判的职能更加注重于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司法审判由以往的做为统治阶级的统治工具转变为“关注和改善民生”的手段。薛九建同志与时俱进,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和十七大会议精神和有关方针政策,积极投身到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中去,更新观念,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工作中,以司法审判为手段,服务大局、关注民生、构建和谐,所办结的案件较好地做到了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例如他办理的张玉栓等十几户村民诉陈庄乡七里岗村土地补偿费纠纷一案,因高速公路占用了张玉栓等人的部分土地,各项补偿费用均已到了村组,如果按照最高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被占用土地的张玉栓等人不要求统一安置,起诉请求村组支付已经收到的安置补助费,按说应当判决予以支持,但他考虑到如果仅给这些被占地户以金钱安置,使其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一旦安置补助费被花光,这些人就会成为社会的不安定因素,况且未被占地的其它村民坚决要求共同分配,双方予盾非常尖锐,基于高速公路占地在本县范围很大,涉及的群众也很多的现实,他因势利导,多方做工作,通过调解方式对这部分安置补助费在全村组做了统一分配,同时配合村组对这些被占地户做了相应的土地调整安置。案件审结后,双方村民都很满意,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的一致好评,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注重调判结合,正确履行审判职责任
自参加工作以来,薛九建同志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的原则,共审理了800多起民事案件,其中大部分都是调解结案,调解率达到70%以上,判决结案的案件均能达到“认定事实清楚、划分责任适当、适用法律正确”的要求。
(一)注重调解,案结事了
民事案件都是一些关乎老百姓切身利益的纠纷,处理得恰当就会使老百姓安居乐业,处理得不好就会引发更大的矛盾,危害社会稳定和谐。在办案过程中,薛九建注重利用调解这一柔性化的处理纠纷的手段,审结了大量的民事案件,他所承办的八百多件案件调解结案的高达70%以上,所调处的案件均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使许多反目成仇的人化干戈为玉帛,使许多濒临破碎的家庭破镜重圆,使许多邻里消除隔阂和睦相处,使许多农民工得到了自已的救命钱。他常对同志们说只要案件有五成的把握能够调解,就要尽十分的努力调解结案。他不仅借鉴兄弟法院的先进经验,而且在实践中创造性地提出了“四心”、“四情”调解法,“四心”是指在调解过程中,审判人员要有“耐心、诚心、热心、爱心”,用真情去感动当事人,拉近同当事人之间的距离,然后因势利导促成案件调解结案;“四情”是指“亲朋情、邻里情、同事情、组织情”,在调解过程中审判人员要动员各方面的力量参与到调解中去,用社会上的力量力促调解解决纠纷。这一做法在全院得到了推广,受到了上级法院的好评,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例如去年他所承办的泌阳县高邑乡下陈洼村陈传旺与王景安相邻排水关系纠纷一案中,双方予盾激化,都召集了数十人的亲戚朋友互相指责谩骂,械斗一触即发。薛九建考虑到案件判决容易,但判决后矛盾不能化解,不安定因素仍然存在,矛盾有可能升级,于是他决定尽最大努力将此案调解解决。首先,他找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讲法律、摆道理,苦口婆心,说服教育,不厌其烦;其次,他同当事人的亲戚朋友、当地村委、乡政府有关部门结合,要求他们配合做调解工作。通过十几次的调解,双方当事人被他的真诚所感动,终于尽释前嫌、握手言和,一场有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的纠纷在他的努力下最终圆满解决。据粗略统计象这样有可能“民转刑”的案件他就处理了二、三十件。
(二)依法判决,关注民生
司法审判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守好了这道防线,公平正义才能得到彰显,人民利益才能得到维护。薛九建深知这一道理,他在审判工作中做到能调则调,当判则判,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判决了一批在当地有影响的案件,其中吕周华诉泌阳县双庙信用社存单纠纷案、刘运昌诉泌阳县供销社侵权纠纷案即为其中两例。其中一案的原告吕周华通过双庙信用社信贷员在双庙信用社存款40余万元,信贷员向其出具有加盖双庙信用社公章的存单,但信贷员未将该款交到信用社,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认为信贷员与吕周华有合谋诈骗的嫌疑,在公安机关干预下,吕周华被迫与信用社和信贷员达成协议,信用社将存单收回,信贷员向吕周华出具了40余万元的欠条,后信贷员死亡,吕周华债权不能实现,遂起诉到法院要求信用社支付存单所载存款本息。另一案件的原告刘运昌在八十年代初,根据国家政策自筹部分资金开办了郭集合作商店,后县供销社以代管职权将该商店无偿收回,刘运昌多次向有关部门申请解决,未有结果后起诉到法院要求解决。诉讼中,二人情绪激动,多次赴省城、北京上访,并有自杀苗头,精神几近错乱,成为上级督办的重点案件。薛九建接到领导交办的案件后,通过认真审理查明了以上案件事实。在审理过程中,相关部门找他说情,个别领导也干预该案,他顶着巨大压力,最终仍是提出了合理的处理意见,经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法判决维护了二原告的合法权益。事后二原告给他送来了锦旗,盛赞他是不畏权势、铁面无私的“包青天”。薛九建同志就是这样在自己的审判工作岗位上秉公办案、执法如山,捍卫了法律的尊严,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赢得了党的信任和人民群众的赞扬。
三、恪守职业道德、清正廉洁、秉公办案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各种腐败现象相伴而生,司法领域也是这样。薛九建 同志懂得司法腐败对党的事业的严重危害,他深知做为一名审判机关的工作人员,在这方面其身上的责任更重,在审判工作中,他始终严格要求自己,恪守职业道德,从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有一次他所办理的一件离婚案件,其中男方当事人是他一个同学的亲戚,双方为争养子女闹得不可开交,经调解也没有结果,他的同学多次找他要求将子女判给男方抚养,这个子女还不满两周岁,根据法律规定应当判给女方抚养,最后他就依法判决该子女由女方抚养,他的这位同学知道后就断绝了与他的来往。有一次他在办理原告马丛林与被告驻马店市运输公司及其泌阳县分公司委托购车合同纠纷一案中,法律关系复杂,处理难度较大,双方当事人多次找形色不同的人对案件进行干预,他不为所屈,后一方又拿出一万元要求对其“关照”,他亦不为所动,对当事人进行批评后当面退回,后依法对该案件进行了判决,经上级法院审理后维持原判。在亲情、友情、权势、金钱与法律之间,他义无反顾的选择了后者,执著坚守法官的职业道道德,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十几年来,象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他也因此而得罪了许多人,被某些人称为“不识时务、不谙世事、傻蛋一个”,遭到误解和诽谤,但他从不计较,以一颗平常心泰然面对他人的冷嘲热讽,始终保持着一名共产党员清正廉洁的高尚风格,以自已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人民法官“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的职业操守。据统计,自参加工作以来,他共拒吃请一百多次,拒受贿数万元,从未有违法违纪现象发生,成为大家广泛赞誉的典范。
四、指导法庭工作,夯实基层基础
2007年初,根据院党组按排,薛九建作为民一庭庭长担负起了协助主管院长指导基层法庭工作的重任。他接手这项工作后就立即对法庭现状进行了调查研究,通过调研他看到有部分法庭软、硬件建设都不符合上级法院的规定要求,于是就着手整理相关资料,写出书面报告,向院党组提出合理化建议,得到了院党组的支持,法庭办公办案条件得到进一步改观。对于法庭软件方面的建设,他借鉴兄弟法院的先进经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政治学习制度、业务学习制度、廉洁自律制度、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庭务会制度、公开审判制度、合议制度、保密制度、驻庭值班制度、车辆管理制度、案件归档制度、安全保卫制度、八小时以外制度等。并狠抓制度的落实,规范了干警的行为,严明了审判纪律,提高了工作效率。通过薛九建同志和法庭干警的共同努力,在年底的考核验收中,优秀人民法庭及优秀法庭法官泌阳县法院均榜上有名。同时,薛九建同志还具体负责对法庭判决案件的审查把关和对法庭审判工作的业务指导。他坚持原则,从不迁就,对案件事实不清、责任划分不得、适用法律有误的案件,他坚决予以退回,要求承办人重新予以处理。二年来他共审查各类民事判决案件一千多件,阅卷二千多次,为不影响本庭的正常工作,大部分案件的审查他都是在加班加点的情况下完成的。通过严格把关不仅提高了法庭判决案件的质量,而且也提高了法庭干警的业务素质,泌阳法院民事案件审判工作也从此步入了全市法院的前列。
薛九建同志作为民一庭庭长,就是这样不仅要负责本庭的各项具体工作,而且还要负责各基层法庭的各项指导工作,不仅本人要办理日常案件,而且还要办理院领导交办的各种疑难复杂案件,同时还要协调与上级法院的各种工作关系,具体落实执行上级法院的各种工作安排,其工作量之大可想而知,但他从不埋怨,总是加班加点认认真真地把各项工作做好。
有付出就有收获,薛九建同志立足审判工作岗位,争创一流工作业绩,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肯定,受到了许许多多当事人的赞扬。荣誉催人奋进,责任重于泰山,目前他正以昂扬的斗志、饱满的热情辛勤耕耘在司法审判这一神圣的沃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