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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司法四结合 全面提升法院公信力

  发布时间:2012-07-18 08:15:06


为积极贯彻县人大、县政法委提出的“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以“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为主题,不断提高法官素质,树立法院形象,全面提升法院公信力。

一、与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活动相结合,提升法院公信力。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是全员岗位大培训的机会,也是提升司法能力和审判质量的重要抓手,从“阳光司法”活动中查找庭审活动和裁判文书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和薄弱环节,规范了法官的庭审操作和文书的严谨制作,不断促进队伍素质和审判质量的提升,从而提升法院公信力。

二、与素质提升年相结合,提升法官执法水平。通过开展“阳光司法”活动,规范了法官的庭审活动和加强了裁判文书制作的严谨度,法官的业务素质得到提高,正是素质提升年活动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中所要达到的目的和效果,不断提升了法官的执法水平。  

三、与群众年相结合,提升群众满意度。“阳光司法”是以“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为主题的活动,通过巡回法庭进村寨、进农家、社区等活动,宣传了民生法制文化,同时也践行了“四群教育”路线,提升了群众对法官、法院工作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四、与管理年相结合,提升执法管理水平。通过“阳光司法”活动中庭审活动的开展,从中能看出法官队伍素质、后勤保障、审务管理和材料上报等细节是否统筹有序,管理年活动的人事管理、行政管理也在此得到了检验,从而提升了法院的执法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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