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二十六月日上午,原告王某诉其邻居王某某排除妨害纠纷一案如期开庭审理,原告及其委托代理人、被告均按时到庭参加诉讼。
原告诉称,我在自己的老宅子上开工建房,被告不但不让建房,还无故两次推倒我垒好的墙角,为此,我遭受损失数千元,为了维护我的合法权益,要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我的数千元经济损失。
通过了解及考虑到此案系邻里纠纷,承办法官持非常谨慎的态度,开庭当天上午,承办法官把当事人叫到一块儿,分析了邻里之间应当本着平等和睦、互帮互助、有利于生产生活的原则处理邻里纠纷,不应当斤斤计较。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如果邻里之间互谅互让、互帮互助,把邻里关系处理好了,双方之间顺利地进行生产生活不是很好吗?这样对双方都有好处,为什么一定要把邻里关系搞得非常僵,双方都无法生活才肯罢休。通过近一个小时的劝说,虽然双方的情绪有所缓和,但各自都还是不肯相让,被告坚持说原告盖房子拉的院墙距离其房子太近,影响其房子滴水,原告如果能留出一米宽的滴水,我就让他盖房子,否则不同意。
调解近两个小时还是没有成功,此时已接近十一点,所以只有开庭,庭审中双方各持己见,直到下午一点多才开完庭。虽然很累,但双方当事人均要求申请勘验现场,出于对工作的负责,分管此案的法官及书记员又驱车赶往现场勘验,可能是被我们的真诚打动,也可能是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最后原被告双方都做出了让步,达成了一个初步意见,即原告不再要求损失并留出适当的滴水,被告方停止对原告方建房的妨害,但是需要再给原告方几天的考虑时间。此时,已是下午四点,推辞双方留在其家中吃饭的好意,我们到街上匆匆吃了一碗米粉就凉开水后又开始了新的工作。我深知我们做这些不为别的,只为身上肩负的那份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