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泌阳县人民法院的干警秉承“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工作要求,在工作中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坚定、更多地从为民解忧上研究举措、更多地从实际成效上检验工作。
2012年4月24日,一起历时14年的自诉积案经泌阳县人民法院少年庭法官多番调解,自诉人李某最终谅解了被告人张某并撤回起诉。此案能以调撤的方式审结,开展了近一个月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起到了不可忽视的指导性作用。本案的自诉人李某于1998年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由于被告人在逃而一度中止。十多年来承办此案的法官坚持不懈地做被告人家属的工作,告知他们包庇罪犯后果的严重性,并倡导他们积极提供被告人线索,做好被告人的思想工作劝其主动投案。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开展以来,少年庭的法官清醒的认识到在办案过程中“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重要性,对党忠诚、对工作忠诚,司法为民、司法公正,清正廉洁、摆正作风,切实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把清理积案、创建和谐泌阳放在工作的首要位置。在少年庭全体法官的一致努力、通力合作下,说动被告人张某的家属劝其投案自首。被告人张某到案后,少年庭的法官尽心调解,不懈地做自诉人和被告人的思想工作,说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感化了当事人并达成和解协议。被告人张某对自诉人当场进行经济赔偿,获得其谅解。自诉人李某当即表示撤回刑事部分的起诉,十多年的仇人终于握手言和。
在法院干警中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以来,许多类似的案件纠纷都得到了有效化解,切实的肩负起“稳定第一责任”,推进平安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