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泌阳法院致力于司法为民宗旨,将调解工作贯穿于诉前、诉中和诉后,先后实行全面调解、全员调解、全程调解的一条龙服务的同时,积极以司法便民思想为指导,不断延伸调解工作思路,主动上门办案,妥善处理各类纠纷的同时,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
刘某,泰山人,今年80岁,膝下育有四子(一子去世)一女。多年前,老伴去世后,老人一直独居,可是随着年龄的增加,近年来已经生活不能自理。为安度晚年,刘某要求四子女承担赡养义务,可尽管他所在村的村委会领导多次从中斡旋,但均以失败告终。无奈,老人一纸诉状起诉到泌阳法院,要求四子女对其尽赡养义务。
泌阳法院受理案件后,该案承办法官马庭长主动与四被告联系,希望他们能主动履行赡养义务,母子间不要对簿公堂,伤了母子女间的感情。但最终失败,无奈只好走庭审程序。庭审进行到调解阶段,法庭再次主持调解,希望他们能和平解决纠纷,但由于双方意见不一致,调解工作再度陷入僵局。尽管如此,该案承办人仍然没有放弃,而是通过在庭审过程中对当事人的了解,努力分析原被告双方性格,最终采取邀请村委会领导及德高望众者参与该案调解的方式,在当事人所在村屯再次调解的工作方案。
为此,通过联络沟通,法庭一行来到刘某所在村庄。承办法官把刘某及其四子女召集到村委会组织调解。听说法官到村委会审理刘某的赡养纠纷案件,村民们都纷纷前来旁听,一时间村委会屋内挤满了人。刚开始,四被告对刘某的起诉行为依然表示不满,认为母亲不该为这点事把他们告上法庭,让他们在村里丢脸。面对子女们的不满,刘某什么都没说,静静地坐在一旁。承办法官及时制止了四被告对刘某的指责,并对他们的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随后,承办法官再次对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在向刘某说明四子女各自的困难,生活也不容易,希望其体谅的同时,又向刘某的四子女宣讲了赡养老人的法定义务,与他们一起回顾老人养育子女的艰辛,向他们宣讲树欲静而风不止的无奈。在法官与当地村委会领导等人的感化下,老人的几名儿女缓缓地低下了头,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
至此,一起剑拔弩张的家庭纠纷终于画成了一个圆满的句号。望着老人与子女相携而去的背影,围观的群众无不深入感动,纷纷表示:回去后一定好好善待父母,让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