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泌阳县法院立案庭钟法官在大走访活动中,接受村民李某的一张诉状,根据案情,法官当场决定立案,并拿出随身携带的立案手续,通知了被告人张某,告知了二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及开庭注意事项,群众对这种便利快捷的办案方式非常满意。今年以来,泌阳县法院利用全县开展走访群众契机,通过这种巡回立案活动,立案36件,全部审结,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为边远山区、交通不便的当事人提供就近立案服务,并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宣传。泌阳县人民法院开组织法官深入到各乡镇开展巡回立案活动,同时做好上门立案工作,即开通巡回立案热线,指定专人负责热线电话,只要一接到立案电话,即派立案法官进行巡回立案。在立案方式上,尽量为当事人提供方便,如诉状上要求简便,可以口头立案,由书记员做好笔录后即可办理立案手续。在交纳诉讼费上,对交纳诉讼费不便的当事人,可在开具预交诉讼费单据后,由立案法官帮其到银行代交,案结后正式发票连同法律文书一并交付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