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穷的爸爸外出打工给孩子挣钱买奶粉,可是患有精神病的妈妈,为了让丈夫常在家相陪,竟然毒杀自己不足一岁的亲生女儿,以求长相厮守。近日,泌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离奇”的故意杀人案。
2010年5月7日下午,被告人刘某将自家的农药“敌敌畏”装在奶瓶中喂其不满六个月大的女儿段某某。后被段某某的爷爷和姑姑发现并将段某某送往医院抢救,段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段某某因口服“敌敌畏”中毒而死亡。
被害人段某某之父向法院表示:“关于刘某的事,请领导从轻处理,发生这样的事我也有责任,也不都是她的错。”宛刑鉴定委员会(2010)精鉴字第53号鉴定意见书认定:被告人刘某为中度精神发育迟滞,属限制责任能力人。
泌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犯罪罪名成立,应予支持。被告人刘某系中度精神发育迟滞,犯罪时尚未完全丧失辩认、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案发后及庭审中被告人如实供述其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且被害人之父又请求从轻处理;被告人具有法定减轻和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以故意杀人罪对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