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之后,以“消费与民生”为年度主题的消费者维权活动在社会各界拉开帷幕。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方面的职能作用,泌阳县人民法院采取“三心”方式宣传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成果,促进全社会都关心、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一、用真心为消费者提供法律服务。对消费权益纠纷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一条龙”服务。减轻维权消费者的诉累,耐心为当事人讲解疑难问题,提供法律咨询。通过详实的典型案例宣讲《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使广大消费者清楚地了解自己所享有的各种权利和应通过何种途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下狠心打击侵犯消费者权益的犯罪行为。加大审理力度,对因商品质量不合格或服务不规范、不安全而造成消费者人身、财产损害的赔偿案件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及先予执行措施,使消费者能够及时得到医疗救治及经济补偿。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农药、假种子等严重侵犯农民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
三、以恒心探索联动维权机制。加强与工商、质检、卫生、物价等职能部门的联系,对影响大、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消费权益纠纷案件,与行政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打击行动,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规范、优化市场经济秩序,扩大社会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