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泌阳县法院聘请廉政监督员参与执行

  发布时间:2010-06-23 07:54:52


                           

为了规范执行行为,实现执行公正,完善执行工作监督制约机制,近日,泌阳县法院聘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商联等社会各界人士8人为执行工作廉政监督员。院党组规定廉政监督员根据工作需要,采取以下监督方式。第一、参加执行局召开的局(庭)务会;第二、经执行局局长或者本院纪检监察部门同意,查阅有关案卷、文件、资料;第三、参加执行局案件评查工作;第四、对执行人员的执行活动进行现场监督;第五、听取案件当事人及其他相关人员的意见和反映,向案件当事人及其他相关人员了解沟通情况;第六、经执行局局长同意,要求执行人员就有关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

我们在实践中体会到,基层法院聘请廉政监督员参与执行工作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不断完善的新形势下,着眼执行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出现的新问题缓解“执行难”的有效途径。廉政监督员参与执行工作是推行执行公开,实现执行公正,执行人员接受社会监督的必要形式。廉政监督员参与执行工作是化解工作矛盾、提高工作效率、落实执行释明,实现执行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重要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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