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好,请问您收到我快递的锦旗了吗?如果不是离得太远,我一定亲自送到您手中!”2月24日,春节假期后开工首日,一面承载着由衷感激的锦旗跨越遥遥千里,送至泌阳法院院领导韩会丽及其法官助理刘长阳手中。锦旗上 “为民做主悬明镜,公平正义守天平” 的题字,字字镌刻着当事人对法院公正司法、高效解纷的认可。
该案为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系贵州省某从事粮油产品销售业务的食品店,2018年至2019年期间,被告耿某某因自身饭店经营及生活所需,多次在原告食品店采购大米、食用油、面粉等粮油产品,双方约定原告按照被告的需求提供现货,被告在收到货物后,应及时支付相应货款。经双方对账确认,2018年至2019年期间,原告累计向被告供应价值11317元的粮油产品,然经原告多次催讨,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拖延拒不支付,原告遂向泌阳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审理阶段,核心争议迅速凸显。面对欠款事实,被告坦言自身资金周转困难,无力全额支付货款,提出其已经将经营饭店内的桌椅板凳等物品作为抵扣。“法官,我之前已经把我饭店里的桌椅板凳抵给他了!” 原告听后却当即反驳道:“你那些桌椅板凳根本不够抵我这些货款钱!” 双方就抵扣物品价值分歧较大,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承办法官韩会丽秉持 “案结事了人和” 的司法理念,一方面,她耐心倾听双方诉求,向被告释明拒不付款的法律后果,引导其正视还款义务;另一方面,她向原告充分说明被告的实际经济状况,安抚其激动情绪,仔细核算被告提出抵债物品的合理估值,寻求共赢方案。承办法官反复沟通协调,从法律规定到情理考量,层层递进化解双方心结。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原被告双方放下争议、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当庭一次性支付原告 8000元货款,这起僵持许久的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我本来还担心自己是外地经营者,人生地不熟,法官可能会有所偏袒,没想到办案这么公正、这么有耐心,把我的难题实实在在解决了!” 案件顺利解决后,原告食品店经营者对泌阳法院的司法作风与办案效率深表满意,特地寄送锦旗致谢。
今后的工作中,泌阳法院将继续秉持初心、砥砺前行,以更扎实的作风、更有力的举措回应群众期盼,让司法公正的阳光照亮每一个角落,用公正裁判守护交易秩序,用温情调解化解民生难题,以司法之力护航社会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