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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算法律账 更算成长账

泌阳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未成年人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发布时间:2025-07-18 00:00:00



“对不起,叔叔,我们真的错了!”一句稚嫩、真挚的道歉在调解室内响起。近日,泌阳法院王店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既成功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纠纷、维护合法权益,又兼顾了对未成年人的引导与教育。

基本案情

2025年3月19日凌晨,小明、小强(均为化名)砸坏某从事食品、烟酒销售的公司店门潜入店内,将店内的部分现金、烟酒、茶叶等盗走,造成公司财产损失。因小明、小强均系未成年人,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故不构成刑事犯罪。但因赔偿问题,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原告某食品烟酒销售公司遂将小明、小强及二人父亲一并列为被告,向泌阳法院提起诉讼。

调解过程

泌阳法院受理此案后,王店法庭庭长陈新科立刻沉下心来,逐页翻阅卷宗材料,对案情细节进行仔细研判。在梳理清楚盗窃事实、涉案财物价值等关键信息后,他敏锐地意识到:这起案件虽事实清晰、争议不大,但涉及未成年人,若简单以判决结案,或许能了结纠纷,却难在孩子心里种下法治的种子。

“调解不仅要解纠纷,更要促成长。” 秉持着这样的思路,陈新科法官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着手组织调解。调解室里,他特意提前调整了座位布局,避免对立感,还为原被告准备了温开水——这些细微的安排,悄然消解了现场的紧绷气氛。

调解过程中,陈新科法官始终握着 “三把尺子”:对原告,他先耐心倾听损失带来的焦虑,用共情的话语安抚情绪;对两名未成年人的家长,他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中的相关规定,条分缕析地讲明 “未成年孩子犯错,家长需担责” 的道理;而面对低头不语的孩子,他没有粗暴斥责,而是既算法律账,更算成长账,用通俗化的语言进行提问和引导思考,并结合类似案例进行普法教育。

“既要让原告拿回损失,又要让孩子真正认识到错在哪,吸取教训,获得成长。”在陈新科法官的引导下,家长主动提出了赔偿方案,原告也体谅孩子尚在成长阶段,双方最终就赔偿金额和支付方式达成一致,当场签下调解协议。孩子也红着眼眶表示 “知道错了,以后再也不会了”,低头诚恳地道了歉——这声真挚的道歉,正彰显出这场调解的意义,让一切忙碌都值得。

责任编辑: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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