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泌阳县人大常委会选任人民陪审员法律知识考试在泌阳县人民法院6楼会议室举行。
在接到省市法院关于开展新一届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通知后,泌阳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积极行动,成立了以院长孙洛军同志为组长的选任工作组,并且在市中院的指导和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向泌阳县县直各单位、各乡镇、各人民团体发函113份,详细介绍了人民陪审员的任职条件、推荐方式和任期待遇等相关情况,得到了各单位的响应和支持;同时,泌阳法院还在县城主要街道、各居委会、学校等人员密集区张贴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向广大公民大力宣传人民陪审员的自荐报名程序,最大限度的扩大了本次选任人民陪审员的宣传范围,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经过半个月的报名时间,共有91人报名参加了本次选任,经审核,除3人因年龄问题,31人因学历等问题不符合报名条件外,其余57人均达到选任条件,准予报名。
经过精心准备,泌阳县人大常委会于3月24日对本次符合拟选任条件的57名报名者进行了法律知识考试,拟选任人选将按照本次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