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泌阳县法院快速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发布时间:2010-04-01 10:19:23


    中国法院网驻马店频道讯  泌阳县人民法院在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中,仅用一天时间就妥善处理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2009年9月,泌阳县陈庄乡农民刘某受雇于包工头赵某在县城一工地施工,双方约定赵某每月支付刘某工资1000元。工程结束后,包工头赵某以无钱为由拖欠刘某工资6000余元,致使刘某生活陷入困境。3月3号,刘某一纸诉状将包工头赵某起诉至泌阳县人民法院,根据刘某的请求和案件实际情况,泌阳县人民法院决定当天立案,当天向包工头赵某送达应诉手续,并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将包工头赵某的摩托车予以扣押。慑于法律的威严,包工头赵某当天就将拖欠刘某的6000余元工资全部付清。

文章出处:河南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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