矫治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提高其思想品德修养,培养其良好的品行,有效地预防和解决青少年犯罪问题——这是泌阳县人民法院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矫治中心的工作目标。2004年3月成立的“泌阳县人民法院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矫治中心”, 通过五年多的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以法院为基点,特邀团县委、教育部门、县妇联、县医院等有关专业人员为辅导员,立足于保护,有针对性地开展矫治工作,使地处县城中心的县第一高级中学、二高及职教中心的学生,自觉地改掉不良行为习惯,没有一例因为思想品德差和不良行为而开除或劝退,更没有因不良行为引发犯罪案件的发生。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矫治中心的工作赢得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构筑了绿色屏障。
第一,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矫治中心利用学校阵地,通过少年模拟法庭、现身说法、法制讲座、旁听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理等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将“课堂”搬进学校,为辖区在校学生上好每一堂法制课,让未成年人懂得遵纪守法的重要性,体会到法律的威严和神圣,认识到不良行为的危害及如何进行自我防范,从而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发生,塑造青少年学生传统美德和“四有”新形象。矫治中心成立以来,每年定期开展经常性的法制教育专题讲座、以事论法、以案释法,用学生身边的案例或事例讲解法律法规,引导教育学生,远离违法犯罪,增强自我保护能力。中心还向辖区的每一个学生发放了“青少年维权联系卡”,上面印有青少年维权热线号码和青少年维权电子信箱地址,随时接受青少年的法律咨询,扩宽了与青少年交流的平台。另外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矫治中心充分利用法院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和学校结合,不定期的向学校开放,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基地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使用照片、图表1500多幅,法制教育光盘25套。基地有发人深省的案例,有犯罪的轨迹,有迷途知返的忏悔,有法官的谆谆告诫,图文并茂,形象直观,警示青少年从中汲取教训,不要重蹈覆辙,社会效果明显。
第二,坚持不懈,开办家长法制课堂。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矫治中心的家长法制课堂,通过授课、案例研讨、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家长,让家长知道什么是不良行为,自己的孩子是否存在不良行为,自己负有什么样的责任,进而改变教育方法。同时,向广大家长宣传教育法律法规和对青少年健康成长有关的法律法规,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法制教育环境。每年,矫治中心为家长上法制课10余次,受教育家长达5000人次。
第三,根据未成年人的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矫治工作。未成年人沾染的不良行为很近似,但形成的原因不尽相同,完全采用统一的、单一的方法矫治,很难收到明显的效果。所以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矫治应该其具体的情况。矫治时,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或班主任老师将其引领到矫治中心或约定的地点,由矫治中心的工作人员接受未成年人及家长的咨询,与矫治对象“一对一” 地交谈、沟通,提出有针对性、实效性的矫治方法和措施并跟踪帮扶。
第四,加强与社会各方面的联系、配合,建立矫治不良行为齐抓共管的大格局。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主要是受外部不良因素的影响而逐渐形成的。因此,在矫治初期和矫治后,要注意切断外部不良诱因,同时要帮助他们建立合理需求与正当行为方式之间的联系,消除其不合理的欲念,待良好行为习惯有一些基础后,逐渐培养他们与诱因作斗争的意志力,进一步强化新的良好行为习惯,调动其自我教育的主观能动性,增强抵御能力,这是彻底矫治不良行为的根本。为此,泌阳法院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矫治中心和公安局、综治办等单位结合,清理学校周边环境。与公安、工商、文化等职能部门联合开展“远离不良文化”专项教育活动,引导青少年注意网络安全和网络自我保护,加强对公共服务娱乐场所和食品卫生的管理和检查,加大对不健康文化产品的打击力度,取缔中小学校周围50米以内的网吧和电子游戏经营场所。
由于泌阳法院把少年审判工作延伸到了审判之外,重点开展预防未成年违法犯罪工作,在全国青少年犯罪率呈增长的背景下,泌阳县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连续逐年递减,为泌阳县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作出了突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