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16日,泌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张某袭警案件,该案件系本院审理的首例袭警案件,由刑事审判庭庭长王成康依法审理。
被告人张某,女,生于1993年,汉族,户籍所在地河南省泌阳县。2021年6月14日,花园派出所在调查一起违法行为案件中,张某(谷某妻子)在派出所内联合段某启(已行政处罚)对受害人谷某进行殴打,被民警劝阻;张某用手机拍录民警,被民警劝阻;张某多次殴打民警胸部,被民警控制;张某、段某启仍在办案区大骂,最终被民警劝停。
张某因涉嫌袭警罪于6月14日被刑事拘留,6月22日被执行逮捕,羁押在驻马店市看守所。羁押期间,张某于7月23日在驻马店市第一人民医院体检中发现已有身孕,市看守所向我院发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我院依法予以取保候审。
庭审中,控辩双方进行举证、质证,并对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充分发表辩论意见,被告人张某表示自愿认罪认罚,本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