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下午,泌阳县人民法院出现了温情的一幕。
泌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原告任某与被告邓某离婚一案,按照传票开庭时间已过去二十多分钟,原告任某竟迟迟未到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任某作为原告,未准时到庭参加诉讼,法院可作出按任某撤回起诉处理的裁定依法审结本案。但为保障诉讼双方的合法权益,法官助理史春光立即致电任某,了解任某未能及时到庭的原因,任某对自己因路途太远而未能及时到庭表示十分抱歉,并保证能在一个半个小时内赶到审判庭。在了解完情况后,史春光将任某未能及时到庭的原因向案件承办法官做了汇报,考虑到如果按任某撤诉处理,虽然能快速“案结了事”,但却不能实际解决原、被告之间的纠纷,为减轻当事人诉累,一次解决问题,在征求被告邓某同意后,承办法官决定将开庭时间延后一个半个小时。
然而在庭审结束后,原告任某突然情绪失控,失声痛哭。法官助理史春光和书记员李周祥对原告任某亲切的说“大姐别怕,法院人送你回家!”,随后两人便护送情绪失控的当事人安全回家,让当事人感动之余,忍不住称赞。
法律的天平,一端是公平正义,另一端是司法温情。自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泌阳县人民法院推出一系列“暖心服务”,既有“法度”又不失“温度”。下一步,泌阳县人民法院将以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聚焦“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将“为民、便民、爱民”贯穿诉讼服务始终,从细节出发,从实际出发,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真正将司法为民宗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转化为果,用实际行动彰显为民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