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泌阳县法院:强制腾房 彰显司法权威

发布时间:2019-06-27 16:13:30


    6月27日上午,泌阳县法院执行局对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进行强制腾房,为保证执行过程公平公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等亲临现场,进行见证监督。

    2013至2015年间,徐某先后向邮政银行泌阳支行贷款37万余元,并将其位于团结路北段的一处房产作为抵押物。后徐某未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还款,该银行诉至该院,经泌阳县法院审理,判决徐某偿还该银行贷款本息37万余元,因徐某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该银行申请将徐某抵押的房产进行拍卖。

    2019年3月5日,泌阳县法院院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对该处房产进行公开拍卖,最终被苗某以107余万元的价格竞得。(因被执行人徐某在该院案件较多、执行标的较大,拍卖下余款项将用于偿还其他案件申请人。)

    为保障买受人的权益,该院执行干警多次和被执行人徐某谈话,对其讲解法律、分析事理,劝其尽快腾房,徐某拒绝腾迁,该院遂张贴腾房公告,限期自觉腾房,但其仍一意孤行。6月27日上午9时,执行干警与徐某电话联系,告知其腾房公告期已满,再不主动腾房,法院将采取强制措施,但徐某仍置若罔闻,泌阳县法院决定依法强制执行。

    上午10时许,执行干警到达房屋所在地,在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的监督见证下,由开锁公司对涉案房屋强制开锁,对屋内物品进行逐一清点、拍照并使用执法记录仪全程录音录像。经过一个多小时的现场工作,终于将该标的物交于买受人苗某手中,本次腾房行动顺利完成,该案成功执结。

责任编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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