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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款送到家 执行暖人心

发布时间:2018-07-13 16:33:04


    7月5日,泌阳县人民法院开展“百日执行攻坚——涉党政机关及公职人员集中执行”活动,截至上午12时,泌阳县法院共依法拘传7人,司法拘留6人,主动履行1人,结案1起。

    “刚才你们给我打电话说钱要过来了,我非常高兴,没想到还亲自给我送过来......”家住高店乡高店村委吴沟组的吴某接到泌阳县法院执行法官送来的执行款后,满心的欢喜的说道。

    2017年10月16日,泌阳县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吴某诉被告程某健康权纠纷一案。经我院审理查明:2016年,吴某驾驶两轮电动车从高店街回家,行驶至程某建房工地门前,与施工现场的钢筋发生碰撞,致使吴某受伤。随后,吴某在高店乡卫生院、泌阳县人民医院接受治疗,诊断为:脑震荡、左眼外伤、动眼神经损伤,伤残等级为八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条款规定,判决程某赔偿吴某各项损失52905.59元。

    至此,该起健康权纠纷一案成功执结完毕,真正实现了申请执行人的权利保障。今后,泌阳法院将继续亮剑,对长期赖债、态度恶劣、情节严重的被执行人将实施严厉制裁,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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