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上午,泌阳县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邱永建一行人在去高邑乡执行公务途中,突遇交通事故,他们立马下车救人,积极维持现场秩序,为抢救伤者赢得了宝贵时间,赢得了群众的称赞。
上午9时许,泌阳县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邱永建、执行干警梁曦、法警李想、王华涛等人在执行公务时,行至高邑乡高速路口向东三百米处,突然看到摩托车与电车在高速行驶过程中相撞,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就是命令,邱局长果断决定:一半人去高邑执行公务,另一半人下车救助伤员、维持秩序。邱局长立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和交通事故处理电话,将现场情况传递给救助中心、公安局。
下车救人过程中发现,此次事故共有四人受伤,其中一个女同志胳膊已经骨折,另一位小朋友脖子被划伤。在等待救援过程中,伤者血流不止,现场没有急救设备且不知伤者是否有其他伤情,邱局长告诉伤者不要移动身体,等待专业人士的救援,避免二次受伤,并稳定伤者情绪。
因现场围观群众较多,又处在车流量较大的路段,为防止二次事故发生,干警们积极维持现场秩序,疏导过往车辆。随即救护车赶到,邱局长与医护人员一起将伤者送上救护车,后悄悄离开。
在执行局办公室问到邱局长当时的想法,邱局说:“我们看见那么多伤者躺在地上痛苦难忍,来不及多想,第一反应就是救人。”“常年在外奔波,谁还没有个困难,只要力所能及,肯定是能帮就帮。这既是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应该做的,又是生而为人的责任和担当。”
“人民法官为人民”绝不仅仅是一句口号,更是每一位法院人心中的一种追求、一面旗帜,“公平”“正义”“为民”“和谐”不仅仅在审判执行中展现,更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每一个看似平凡的细节中展现,这既是泌阳法院干警的不懈追求,也是泌阳法院精神的延伸与体现。